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A区)初步设计的补充公告
招标序号:YZT-25GE-006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
疑问描述: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等,投标申请人需后附主要设计人员的相关证书及养老保险复印件。
请问: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如缴纳在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是否认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其社保缴纳(无论由总公司或分公司名义缴纳)均视为总公司的责任,因此在投标中可被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需在其单位缴纳(含分公司缴纳),提供的社保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云和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