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云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485001001
信息时间:2025-09-04
阅读次数:

云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T-25GA-032

1.招标条件

云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投[2025]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政府投资,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云和县医疗健康集团,招标人为云和县医疗健康集团,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云和县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2435.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130.02万元,建设规模:对人民医院病房楼、医技楼、感染楼、诊疗综合楼、后勤楼及门卫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 25682 平方米,扩建面积约 422 平方米,同步完善院区室外附属设施。病房楼:包括病房楼 2-6 平面布局及病房改造,外墙面修缮。改造后,二层设置单人间 5 间,双人间 11 间,三人间 13 间,四人间 1 间;三层设置单人间 4 间,双人间 13 间,三人间 13 间;四层设置单人间 5 间,双人间 15 间,三人间 12 间;五层设置单人间 5 间,双人间 15 间,三人间 12 间。改造后共设 124 间病房,281 个床位。病房楼一层东侧扩建约 130 平方米,用于污洗间、感染物、污物处理;医技楼:包括 1-3 层局部平面布局调整,内部装修改造提升及外墙面修缮。一层北侧外科门诊扩建约 130 平方米等候室,二层口腔科南侧扩建约 37 平方米用于口腔业务用房,医技综合楼三层东南侧扩建约 91 平方米业务用房;感染楼及诊疗综合楼:感染楼 2 层室内装修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感染楼及诊疗综合楼增设增设喷淋系统;诊疗综合楼与应急保障楼间增设连廊约 34 平方米;后勤楼及门卫;后勤楼 1-3 层内部装修改造,接入天燃气管道;门卫内部装修提升;室外附属设施:包括消防管网提升改造、破损雨污水管更换、破损道路修复;院区停车设施提升改造,增加停车位 51 个建设地点:云和县元和街道城东路309号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不含家具及窗帘采购、医疗设备更新。其中,建筑面积   /  ㎡。本次招标控制71606973

2.2.1设计范围: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和专项设计[包括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室内装修工程)、绿色建筑(节能)及评审配合工作等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的评审费、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另外计取)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而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补充完善设计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 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包括安装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抗震支架、室内装修工程)等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2.2.4其他: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2.5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送审)。

2.4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承担;(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任设计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2)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09日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8.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8.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8.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邮政编码:323600

  话:0578-5122772

投诉受理部门: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邮政编码:323600

  话:0578-5122772

 

招标人:云和县医疗健康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城东路309号      地  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4号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人:叶锋

电话:0578-5123082                         话:13957041505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