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初设、施工图阶段)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YZT-25GE-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经云政办发〔2024〕23号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丽水市云和县,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初设、施工图阶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云和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梅垄水库加固提升工程;第二部分: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黄溪、安溪、梅家源、梅垄溪、黄坑溪)、水碓港水系连通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本项目以防洪排涝为主要任务,结合水生态,水文化及城市综合发展,目标将城区防洪标准提升至50年一遇。项目规划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总投资约53680万元。
云和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第一部分勘察设计(初设、施工图阶段)招标范围:(1)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2)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度要求);(3)相关专题研究:1)环境保护技术服务;2)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专题必须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4)其他: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云和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初设、施工图阶段)招标范围:(1)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2)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度要求);(3)相关专题研究:1)环境保护技术服务;2)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专题必须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4)其他: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等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1056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1)勘察资质:具有以下1)、2)项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需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允许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⑥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单位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人)应满足以下(1)、(2)项业绩之一:
(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初步设计业绩;
(2)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可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③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或业主证明,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对施工图出具审查意见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证明材料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可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注: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中已完成的设计类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咨询中的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按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但须明确其在该业绩中承担的初步设计部分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咨询中的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按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但须明确其在该业绩中承担的施工图设计部分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阶段只需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投标阶段只需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 2025年 7 月 24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1号)。
6.5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6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云北智创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8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申屠先生、游先生
电 话:15967262491 电 话:0571-86799273/19548104858
监督部门:云和县水利局
地 址:云和县金茂路20号
电 话:0578-5121044
传 真:0578-5132022
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