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南城3号地块盘活利用项目(保障性租赁用房)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6-004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为:182792455元(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现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177959389元(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三、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2.商务标评审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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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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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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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66341134元(含)-164513210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9.0%(含)-10%(含)]的为好,投标报价169996983元(含)-166341134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7.0%(含)-9.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173652832元(含)-169996983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0%(含)-7.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5.0%-10.0%(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报价四舍五入,精度保留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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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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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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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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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61943044元(含)-160163451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9.0%(含)-10%(含)]的为好,投标报价165502232元(含)-161943044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7.0%(含)-9.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169061419元(含)-165502232元(不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0%(含)-7.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5.0%-10.0%(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报价四舍五入,精度保留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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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中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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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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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 |
10.71%-13.0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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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 |
7.99%-9.76%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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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
9.35%-11.4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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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
7.21%-8.8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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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安装工程(配电工程线路土建部分) |
6.87%-8.38% |
9% |
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应按其取费基础额度(合同标段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所含“人工费+机械费”)大小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的方式计算费率,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规费按不少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标准的30%计取。”
现修改为:
“8.取费标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按照本项目地理位置情况确定为市区工程。各专业工程取费基数均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计价中的“人工费十机械费”之和。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其取费基础额度(合同标段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所含“人工费+机械费”)大小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的方式计算费率,最低取费费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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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费基础额度(合同标段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所含“人工费+机械费”) |
最低取费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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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含)以内部分 |
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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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不含)以上至2000万元(含)以内部分 |
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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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不含)以上至5000万元(含)以内部分 |
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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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 |
7.49 |
通用安装工程:最低标准取费费率为7.99%。
景观绿化工程:最低标准取费费率7.21%。
市政土建、排水工程:最低标准取费费率9.35%。
市政安装工程:最低标准取费费率6.87%。
(2)规费按不少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标准的30%计取。
(3)增值税税率按9%计算。”
五、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控制价、电子标书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系统制作上传。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