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二期)
补充文件(三)
招标序号:SGCJS2025-020号
各潜在投标人:
松阳县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二期)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P1页“2.1项目概况”中“总建筑面积53450.9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7709.79㎡,地下总建筑面积 15741.13㎡。”现修改为:“总建筑面积52520.95㎡,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7709.79㎡,地下总建筑面积14811.16㎡。”
2.原招标文件P1页“2.2招标范围”中“本次招标的建安工程造价约18120.40万元(具体以补充文件为准)。”现修改为:“本次招标的建安工程造价170701170.00元。”
3.原招标文件P3页“(三)其他:”中“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现修改为:“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
4.原招标文件P4页“5.5”中“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现修改为:“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原招标文件P4页“6.投标文件的递交”中“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现修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5日09时00分”。
6.原招标文件P8页“2.2.1” 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17时”现修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7时”。
7.原招标文件P8页“3.2.4最高投标限价: 元”,现修改为:“3.2.4最高投标限价:170701170.00元(其中光伏含税暂列金1350506.00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8.原招标文件P9页“3.4.1投标保证金”的“3.交纳要求:”中删除“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的内容。
9.原招标文件P10页“3.4.1投标保证金”中“收款单位名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现修改为:“收款单位名称:松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10.原招标文件P16页“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 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现修改为:“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 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11.原招标文件P54页“2、资信标评审”中“2025年5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准”,现修改为:“2025年8月份“房屋建筑工程”信用等级为准”。
12.原招标文件P54页“3、商务标评审”中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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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元(不含)- 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不含)-13%(含)]的为好,投标报价 元(不含)-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7%(不含)-10%(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 元(含)- 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含)-7%(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13%(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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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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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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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53766104.00元(不含)- 148685584.00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不含)-13%(含)]的为好,投标报价158846624.00元(不含)-153766104.00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7%(不含)-10%(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163927143.00元(含)- 158846624.00元(含)[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含)-7%(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13%(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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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原招标文件P95页“20.土方外运如少于5km按实调整运距调整单价,如超过5km按5km计算单价。”此条删除。
14.原招标文件P104页“☑《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4期;《松阳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4期等;”现修改为:“☑《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7期;《松阳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7期等;”
15.原招标文件P105页“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现修改为: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9.86%-12.04% |
25.78% |
9% |
安装工程 |
7.35%-8.98% |
30.63% |
9% |
绿化工程 |
4.65%-5.68% |
30.61% |
9% |
市政工程 |
8.81%-10.76% |
18.75% |
9% |
人防标识 |
7.35%-8.98% |
30.63% |
9% |
16.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标书、招标文件、图纸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3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7.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两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