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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586001001
信息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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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松阳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松发改初设〔2026〕4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2-331124-04-01-928149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松阳县人民医院,招标人为松阳县人民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阳县人民医院及古市镇中心卫生院

2.2投资概算:概算总投资6311.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51.14万元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改造面积22183.7平方米,同时购置CT、DR、便携彩超、血透、康复等设施设备59台/套。(1)推进县域资源共享中心提质扩容(改造建筑面积4170.7平方米)。分别对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进行改造提升等。(2)加强县人民医院重点和薄弱专科建设(改造建筑面积6013平方米)。对康复中心、血透中心建设、慢病中心、大五官中心、重点专科提升实施适应性改造等。(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造面积12000平方米)。开展古市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对卫生院原有建筑进行改造等(含内镜中心、病区卫生间、康复中心、血液透析次中心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招标。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并提交图审,按图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5  2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松阳县西屏镇公园路9号

邮政编码:323400

   话:0578-8059985

投诉受理部门: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松阳县西屏镇公园路9号

邮政编码:323400

   话:0578-8059985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松阳县西屏镇长松东路21号

 编:323400

联系人:章工

电话:0578-80560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要津南路69号万寿大厦五楼

 编:323400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8-8819282/1845753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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