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龙下至源口段)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GCJT2025-002
1. 招标条件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龙下至源口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7〕12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松阳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卷号:浙丽松交许〔2023〕500002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筹措,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松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龙下至源口段)第2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 (龙下至源口段)项目起点位于松阳县赤寿乡龙下村附近,接既有赤寿至卯山公路三里亭至龙下段(凤山路)终点,起点桩号 K3+695,路线沿赤寿工业区外围布设,经梧桐源电站、太平山村、黄坑口村、庄门村、黄连山村,至源口村,顺接已建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 (源口至上五木段)起点,终点桩号 K11+240,路线全长 7.545 公里,其中第1施工标段(已招标)起点接既有园区凤山路,位于松阳县赤寿乡龙下村附近,起点桩号 K3+695,终点桩号K9+400,路线全长 5.705公里。第2施工标段路段起点接第1合同终点,位于古市镇八都村附近,起点桩号 K9+400,终点桩号 K11+240,本段与义龙庆高速公路共线,路线全长 1.84 公里,与义龙庆高速共线路段路基宽28m,中央分隔带宽度(K9+415~K9+590)从2米加宽到5.5米,设置大桥 133.24m/1 座,圆管涵 477.7m/10 道,盖板涵 293m/4道(含埋设天然气管道盖板涵3道),改路750米/6处,改沟、改渠、改河170米/1处。
2.2技术标准:第2施工标段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100,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标段名称为: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龙下至源口段)第2标段,招标范围为第2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其中绿化工程为12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9月03日。若投标人需要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工,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4.5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5718394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8月18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08月1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http://lssggzy.lishui.gov.cn)。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地址: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大厅);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水南街道新华南路121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 编:3234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徐工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78-8815256 电 话:0578-2789773(13735981055)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0578-806231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