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府前市场安置工程补充修改通知(一)
招标编号:SC2026A064
各潜在投标人:
遂昌县府前市场安置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321635元【其中暂列金(含税)348800元,含税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予下浮】。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附件3:编制说明】【三、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第3款更正为:
3、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范、计价依据以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遂昌县府前市场安置工程施工图纸;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
☑《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
☑《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
☑《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
☑《关于明确丽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取的通知》(丽建价(2022)3号);
☑《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5期),《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5期),无信息价主要材料按市场询价计入。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附件3:编制说明】【六、投标报价】第8款更正为: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
1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10.71%-13.09% |
7.73% |
9% |
|
2 |
通用安装工程 |
7.99%-9.76% |
9.19% |
9% |
|
3 |
室外给水、消防工程 |
7.99%-9.76% |
9.19% |
9% |
|
4 |
室外道路工程 |
9.35%-11.42% |
5.63% |
9% |
|
5 |
场地土石方工程 |
/ |
/ |
/ |
|
6 |
室外雨水工程 |
9.35%-11.42% |
5.63% |
9% |
|
7 |
室外污水工程 |
9.35%-11.42% |
5.63% |
9% |
|
8 |
园林绿化工程 |
5.05%-6.17% |
9.18% |
9% |
|
9 |
安装工程 |
7.99%-9.76% |
9.19% |
9% |
|
10 |
市政工程 |
9.35%-11.42% |
5.63% |
9% |
注: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标准的3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此风险。
四、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均已更新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自行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制作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
招标人: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