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庆元县屏都新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5〕20号 开标时间:2025年7月7日
招标单位: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 0578-2750189
设计周期要求:(1)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提供优化方案;(2)方案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并送审;评审意见出具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并报批;(3)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1.中标候选人: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吴晓勇 证书编号:20151104897
结构设计负责人:苗平洲 证书编号:S083202420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2946995.00元)
预中标折扣率:50%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制造基地(A、B地块)设计 |
苏州智汇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10.31 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 |
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华西十五城.星悦天地B区 |
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10.09 总建筑面积:219105平方米 |
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贵州华丰东盟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贵阳(清镇)华丰市场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0.07.30 总建筑面积:164151平方米 |
吴晓勇 |
苏州市相城区先进材料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先进材料制造基地(A、B地块)设计 |
苏州智汇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10.31 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 |
吴晓勇 |
未来智创城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
舟山市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04.03 总建筑面积:123265平方米 |
2.中标候选人: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刘 凯 证书编号:20243304712
结构设计负责人:吴旭峰 证书编号:S20233303764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2946995.00元)
预中标折扣率:50%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古堰画乡文化艺术街区(在水一方)项目施工图设计 |
浙江中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12.06 总建筑面积:105165平方米 |
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宜和壹号院(梦笔组团E-16号地块) |
南平市宜信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6 总建筑面积:101267.01平方米 |
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庆元县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富产业园工程 |
庆元县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05.11 总建筑面积:48298.69平方米 |
刘凯 |
古堰画乡文化艺术街区(在水一方)项目施工图设计 |
浙江中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12.06 总建筑面积:105165平方米 |
刘凯 |
宜和壹号院(梦笔组团E-16号地块) |
南平市宜信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6 总建筑面积:101267.01平方米 |
刘凯 |
庆元县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富产业园工程 |
庆元县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05.11 总建筑面积:48298.69平方米 |
3.中标候选人: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任 丽 证书编号:20202101572
结构设计负责人:冯俊福 证书编号:S20083701801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2946995.00元)
预中标折扣率:50%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榆树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
榆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8 总建筑面积:162442.98平方米 |
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宁都县城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 |
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4 总建筑面积:77622.75平方米 |
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许昌市建安区发制品产业园一期项目 |
许昌纤顺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0 总建筑面积:267674.76平方米 |
任丽 |
榆树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
榆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8 总建筑面积:162442.98平方米 |
任丽 |
宁都县城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期 |
宁都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4 总建筑面积:77622.75平方米 |
任丽 |
许昌市建安区发制品产业园一期项目 |
许昌纤顺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0 总建筑面积:267674.76平方米 |
4.中标候选人: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任利民 证书编号:20063300847
结构设计负责人:边大可 证书编号:S20113302418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2946995.00元)
预中标折扣率:50%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湖东分区常路单元 BLD-08-01-01B号地块(湖州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项目 |
湖州市城运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09.26 总建筑面积:12.4022万平方米 |
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瓯海区瞿溪镇区、郭溪镇西片 F4-1地块安置性工业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
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06.15 总建筑面积:213819平方米 |
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振兴·文禾赋二期 |
安徽振兴京英地产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07.22 总建筑面积:220979平方米 |
任利民 |
临平新城星枉路公租房项目设计 |
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08.31 总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 |
任利民 |
红泰六路智能制造标准厂房、醒山路 30号智能制造标准厂房设计 |
杭州临空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07.30 总建筑面积:144140平方米 |
任利民 |
杭州萧山电镀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09.10 总建筑面积:179000平方米 |
5.中标候选人: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王颖颖 证书编号:20083301249
结构设计负责人:黄加桃 证书编号:S243303878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2946995.00元)
预中标折扣率:50%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三期-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 |
成都三联花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03.24 总建筑面积:147520平方米 |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数字智能建筑总部园工程项目 |
盐城茂源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1 总建筑面积:234285.65平方米 |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政储出[2022]18号 |
杭州智会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09 总建筑面积:101000平方米 |
王颖颖 |
乐清市赶海商街建设工程 |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7 总建筑面积:57703平方米 |
王颖颖 |
桐庐经济开发区85号工业地快青山区快产业园一期设计 |
浙江富春山健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1 总建筑面积:74563.09平方米 |
王颖颖 |
富春江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 |
桐庐芦茨慢生活体验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1 总建筑面积:65453.85平方米 |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113262。
公示单位(盖章):
日 期: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