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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城南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人民医院南侧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442001001
信息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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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城南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人民医院南侧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612

1.招标条件

庆元县城南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人民医院南侧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3-331126-04-01-779036 ,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飞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庆元县南门洋地块。

2.2投资估算(或概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15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701.6万元。

2.3建设规模:设计道路长度约870米,宽度约20米,红线面积17580平方米。双向两车道,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7米机动车道+3.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道路结构为沥青混凝土面层+半刚性基层,使用年限15年。

配套管线工程:雨水管DN400600(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DN300PE管)、给水管DN150(球墨铸铁管),各长约870米;隧道长约180米,宽约17米。

2.4招标范围:共分为一个标段,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报批、估算编制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报批等)、施工图设计【含道路(城市次干道)、排水、给水、隧道、边坡治理、燃气、通讯、照明、智能交通、绿化等全专业图纸及设计变更】,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分包前须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

2.5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含修改时间)为2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含修改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含修改时间)为40日历天。

后续服务阶段:自首期工程施工图交付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为多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现对联合体资质认定作出说明: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4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42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42214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

邮政编码:323800

  话:0578-6113262

 

投诉受理部门: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

邮政编码:323800

  话:0578-611326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

联系人:张波

  话:0578-6057868

 

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庆元县松源街道濛洲街137

联系人:余平

  话:1375781890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飞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庆元县大济路236710

联系人:周伟平、张润霏、吴敏

  话:0578-6161128

 

公告发布时间:20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