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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港青田港区温溪作业区(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767002001
信息时间: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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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港青田港区温溪作业区(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二期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港青田港区温溪作业区(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25〕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业主自筹和商请银行贷款共同解决,招标人为青田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2.2项目总体规模:丽水港青田港区温溪作业区(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二期工程位于青田县温溪镇温溪村。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426.85亩主要包括前方作业区新建2个1000吨级泊位(8#、9#多用途泊位,泊位长度217.5m,水工结构按靠泊3000吨级船舶设计),并建设相应的堆场、库场、道路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后方场库区建设堆场、库场、道路、停车区以及配套服务等生产生活辅助配套设施疏港道路二期工程主要包括风门互通及疏港道路后方场库区段,疏港道路后方场库区段里程长1.281km共设置桥梁625m/3座含互通区桥梁)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风门互通桩号范围AK0+835-AK1+512.227、BK0+000-BK0+610,里程长度按A匝道记列0.677km;主线桩号范围 K0+000-K0+596,里程长度0.596km;里程长度合计1.273km);2处平面交叉。概算总投资188418.67万元,其中建安费96343.36万元

2.3技术标准:港口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和《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等港口行业标准及相关设计规范。疏港道路拟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5m。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要求。

2.4工程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36个月)。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5缺陷责任期:

1)水运水工工程、绿化工程: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

3)疏港道路工程: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4)机电工程:自所有机电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跟踪审计招标设1个标段,第GZSJ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审计前期准备工作;

2)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3)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

4)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

5)协助和指导招标人编制财务决算报告;

6)配合协助招标人做好竣工决算审批工作;

7)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8)工程范围内码头泊位及相关的堆场、库场、检修平台、码头前沿作业带、道路、停车区、砂石资源利用和渣土处置生产和生活辅助配套设施、港口智慧化及装卸工艺设备等内容的跟踪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环保设施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港口智慧化及装卸工艺设备等的勘察、设计、监理、监控、检测、设备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性、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控制价审核(已招标完成的除外)相应范围的计量审核(含工程变更的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

9)本项目涉及电力、传输、通讯管线迁改等内容审计工作包括工程范围内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性、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审价)、相应范围的计量审核(含工程变更的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

10)招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需要审计的其他工作内容(含政策处理部分)。

2.7跟踪审计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含一期、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取得决算批复止(竣工财务决算需在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完成后统一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承担工程审计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财务跟踪审计单位必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有工程造价审计业绩的成员;联合体成员方为项目财务审计单位,且需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视为否决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08日至2026年0730日(北京时间,下同)。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626722117@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071416:30。招标人将于2026年0715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3009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日当天0900分前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室)。

5.4 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招标人定于2026年07300900分在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温溪村下花门1号

地址:

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13楼

邮政编码:

323900

邮政编码:

310014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蒋瑶(项目负责人)、高霞

电话:

0578-6091503

电话:

0571-87825213/1505817302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26722117@qq.com

传真:

0578-6091503、0578-6852938

传真:

0571-87834350

 

监督部门: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59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6819503

 

备案单位: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青田港务有限公司

  期:202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