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祯旺乡上垟加工厂至大丘洞口农村道路路面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祯旺乡上垟加工厂至大丘洞口农村道路路面修复工程(以下称“本项目”),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青田县祯旺乡上垟加工厂至大丘洞口农村道路路面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审〔2026〕24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青交许[2026]5000009号) 批准。资金来源为由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共同解决 ,行业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青田县祯旺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青田县祯旺乡大丘洞口(测设桩号 K0+000),途经官田、石驼泥、三十岭村、大木山,终点至上垟加工厂(测设桩号K6+960),总里程6 .960km。
本项目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 四级公路(II 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上垟加工厂至官田段(K0+000-K0+890)属C214 祯旺-陈须道路,现状路基宽4.8-5 .0m,路面宽4 .3-4 .5m,水泥砼路面;官田至大丘洞口段(K0+890-K6+960)属C216 祯旺-谷甫道路,现状路基宽4 .5-4 .8m、路面宽4 .0-4 .3m,水泥砼路面,路面结构采用20cm 水泥砼面层+5cm 级配碎石调平层,其余指标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2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包括对原本破损路段路面进行原状修复,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路基、路面拓宽。(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22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徐阳倩,电话0578-6608288,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2幢1单元101室)。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领取招标文件”。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7月1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http://lssggzy.lishui.gov.cn)。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3)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 56 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祯旺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青田县祯旺乡祯旺村山水路72号
邮 编:3239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606692690
招标代理: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2幢1单元101室
邮 编:323900
联系人:徐阳倩
电 话:0578-6608288
行政监督部门: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部门:0578-681950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