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示> 履约评价> 代理记分

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信息时间:2025-07-29
阅读次数:
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序号 代理机构 代理项目 记分分值 被记分行为 公示期
1 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缙云县好溪人行桥及两岸绿道连接建设工程 -2.0 1.代理机构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招标人、行业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认定需要进行扣分处置的;未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多点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履职到位的。
2025.07.29~2025.07.31
代理机构对本机构记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交易中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