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通知书
项目名称:莲都区大港头镇出让C地块项目EPC+房地产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序号:LD[2026]060号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莲盛置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秋丽、应芳芳、雷招华、沈诗玲0578-2522968
房地产开发服务方(联合体牵头人):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
设计方(联合体成员方):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方(联合体成员方):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施工方(联合体成员方):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负责人:管杰 证书编号:G3300384765
设计负责人:刘学广 证书编号:20153102952
施工负责人:韩家宇 证书编号:京1112023202400922
施工图设计费中标下浮率:35.0%
施工图设计费中标价:人民币贰佰肆拾万零壹仟陆佰柒拾贰元整(¥2401672元)
工程费用中标下浮率:15.0%
工程费用中标价: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肆拾万元整(¥275400000元)
房地产开发服务费全过程项目管理费中标费率:2.0%
房地产开发服务费全过程项目管理费中标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元)
房地产开发服务费营销费中标费率:3.0%
房地产开发服务费营销费中标价: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16500000元)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叁亿零伍佰叁拾万零壹仟陆佰柒拾贰元整(¥305301672元)
工期或服务期要求:
1.设计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体工程施工图审查完成为60日历天,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730日历天,甲方因政策和计划改变可要求投标人适当赶工提前完工。
3.办理不动产权证(总证)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
4.营销管理服务周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次集中交付满6个月为止。交付期间,根据实际案场需要人员数量调配,配合相关扫尾工作;
5.整体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
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争创九龙杯优质工程。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争创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营销管理目标:
商品房有效去化率不低于项目商品房总可售面积(不含定点安置面积、回购面积)的25%;其中排屋的有效去化面积不低于上述有效去化面积的70%,若项目全部排屋可售面积已完成去化,不再执行排屋70%占比约束。
中标人接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到丽水市莲都区莲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标人: 丽水市莲都区莲盛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见证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章)
时间 : 2026年9月7日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