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6-59A29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和垄村、桥坑村等城区周边农村用水提升工程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5日
招标人: 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异议):钱鑫 联系电话:18767888987
中介代理机构:龙泉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雨薇 联系电话: 0578-712577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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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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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壹腾建设有限公司 |
6884970.00 |
180 |
肖燕红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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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昆仑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6862279.00 |
180 |
谢天德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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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丽水禹工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6862222.00 |
180 |
徐庭勇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