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仙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广场公寓段、和泰城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54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江敏杰、0578-331639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6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6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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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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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海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994294 |
9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周东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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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994294 |
9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燕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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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
8994294 |
9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叶伟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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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丽水鼎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8994294 |
9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卢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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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8994294 |
9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郑伟春 |
公示时间:2026年 8 月 21 日至2026年 8 月 24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