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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仙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广场公寓段、和泰城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933001001
信息时间: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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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仙都路改造提升工程(广场公寓段、和泰城段)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54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环德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江敏杰、0578-331639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6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6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浙江海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994294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周东雷

2

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994294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燕婷

3

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8994294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叶伟光

4

丽水鼎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8994294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卢莉莉

5

丽水凡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8994294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郑伟春

公示时间:2026 8  21 日至2026 8  2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 8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