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监理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45
招标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6 年 8 月 12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樊梁芳、0578-3316115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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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计划监理服务期 |
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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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355399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0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翁琳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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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357900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0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李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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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43333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0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陈前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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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343333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0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胡海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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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362280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0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
李瑜 |
公示时间: 2026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8027。
公示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