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庆元县屏都三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山大道(K0+247.108~K1+349.85)道路工程
招标编号:庆建招〔2026〕26号
招标人: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 0578-275018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在16名及以上的,推荐9名中标候选人,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中标候选人:浙江长龙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王霞财 注册编号:浙1332014201535641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2.中标候选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王琦 注册编号:皖1342020202202809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3.中标候选人:瑞泓德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肖靖友 注册编号:浙1332023202403561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4.中标候选人:浙江瑞峰建筑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左志杰 注册编号:浙1412017201833248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5.中标候选人:浙江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杨生 注册编号:浙1322018201904643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6.中标候选人: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曾涛 注册编号:浙1332022202301343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7.中标候选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权佳俊 注册编号:津1122021202300044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8.中标候选人: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肖跃 注册编号:浙1332014201537019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9.中标候选人:浙江建投七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石海军 注册编号:浙1612018201902324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零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小写: ¥60758806.00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企业诚信
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
“市政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级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113262。
公示单位(盖章):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