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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791001001
信息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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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43

招标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6  8  5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芳0578-3316115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0124400

6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蒋梅珍

2

杭州萧山凌飞环境绿化有限公司

90124400

6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陈敏央

3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0124400

6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吴奔奔

4

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0124400

6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许长锋

5

杭州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0124400

6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国江

6

浙江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0124400

6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周健红

 

公示时间: 2026  8  6 日至 2026  8  1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8027

 

                                公示单位: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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