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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民族创业园文体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574001001
信息时间: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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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民族创业园文体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序号:景招A[2026]029号

招标单位: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标时间: 202606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礼锋18814842010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浙江景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6453337.00

180日历天(结构部分9月底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王建芬

2

浙江凯业建设有限公司

6453337.00

180日历天(结构部分9月底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蓝春伟

3

浙江圣烨建设有限公司

6453337.00

180日历天(结构部分9月底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章倩

4

浙江浙昌建设有限公司

6453337.00

18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俞明敏

5

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

6453337.00

180日历天(结构部分9月底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苏丹萍

公示时间: 2026 0611日至 2026 061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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