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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壶镇镇“千万工程”引领示范项目(一期)—溪东北路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497001001
信息时间: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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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镇“千万工程”引领示范项目(一期)—溪东北路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6-20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0528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镭沥0578-326169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丽水广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864688.00

3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赵大富

2

浙江凌升建设有限公司

18824189.00

3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麻利民

3

丽水利胜建设有限公司

18944744.00

3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赵敏

4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18944745.00

3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陈霞慧

5

缙云县群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864374.00

3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进红

6

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

18824169.00

3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周志东

    公示时间:20260529日至2026060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