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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飞雨路西延伸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529001001
信息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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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南城飞雨路西延伸段工程 

招标编号丽建招A[2026]021号

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5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丽宇、张仙明0578-270506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中标候选人:丽水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王民杰      证书编号:2332023202318932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贰万伍仟肆佰伍拾柒元整(¥21925457.00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中标候选人信用: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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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数日期:2026年5月11日

信用等级:市政工程A级

2.中标候选人:中铁九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綦文强       证书编号:1212022202300670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伍万零捌佰壹拾捌元整(¥21850818.00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中标候选人信用: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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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数日期:2026年5月11日

信用等级:市政工程A级

3.中标候选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杨文斌      证书编号:1332022202303494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玖万叁仟贰佰陆拾柒元整(¥21793267.00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中标候选人信用: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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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数日期:2026年5月11日

信用等级:市政工程A级

4.中标候选人: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王义云         证书编号:2332023202304263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叁佰壹拾贰元整(¥21738312.00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中标候选人信用: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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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数日期:2026年5月11日

信用等级:市政工程A级

5.中标候选人: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范天福         证书编号:2332021202326807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贰万伍仟捌佰壹拾贰元整(¥21725812.00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中标候选人信用: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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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数日期:2026年5月11日

信用等级:市政工程A级

 

公示时间:2026525日至202652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131696。

   

公示单位: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