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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中心城区油竹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0102-26-(1)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288001001
信息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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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中心城区油竹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0102-26-(1)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6[04]号

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033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叶建锋0578-667719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  标 单 位

投标报价

 负责人

工期

设计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

牵头人:旭辉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1: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成员方2: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4373.4402万元

项目负责人

陈焕钦

9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合格,争创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

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其中

全过程代建开发单方造价

3474.99409元/平方米

设计负责人

王岳锋

商品房营销费报价

1665.2160万元

施工负责人

崔传胜

商品房营销费下浮率

5.92%

 

 

资信业绩(企业)1.福州市后浦2020-02地块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59921.11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2021630日;2.福州市仓山区帝封江2020-29号地块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148017.9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202316日。

2

牵头人:杭州宋都房地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成员方1浙江杰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4344.0818万元

项目负责人

郭祥

9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合格,争创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

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其中

全过程代建开发单方造价

3470.19234元/平方米

设计负责人

刘建松

商品房营销费报价

1662.9150万元

施工负责人

夏恒建

商品房营销费下浮率

6.05%

 

 

资信业绩(企业)1.富政储出[2017]14号地块商品祖宅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128768.67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2022624日;2.余杭区崇贤新城沾桥D-2地块(余政储出[2020]42号)商品房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65626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2024719日。

3

牵头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方1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2:浙江本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4303.4316万元

项目负责人

舒艳华

9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合格,争创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

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其中

全过程代建开发单方造价

3463.54374元/平方米

设计负责人

冯晓晶

商品房营销费报价

1659.7290万元

施工负责人

张晋平

商品房营销费下浮率

6.23%

 

 

资信业绩(企业)

4

牵头人: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1浙江佑融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方2: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3:浙江绿城都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4332.7901万元

项目负责人

葛欣鑫

9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合格,争创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

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其中

全过程代建开发单方造价

3468.34550元/平方米

设计负责人

傅雪奇

商品房营销费报价

1662.0300万元

施工负责人

华绍强

商品房营销费下浮率

6.10%

邹国栋

资信业绩(企业):1.桐土储[2022]08号地块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合同总建筑面积:156300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2025422;2.黄岩区二环南路南侧、劳动南路西侧地块新建住宅、商业及服务设施用房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总建筑面积:301900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20251230

无效标说明:无。

公示时间:20260330日至2026040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6838291;青田县公管办:0578-6506908。

 

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