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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木循环经济(以竹代塑)产业共富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398001001
信息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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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竹木循环经济(以竹代塑)产业共富园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40                         开标时间:2025912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姚亚13754293683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价(元)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丽水市一建建设有限公司

57932121.00

330日历天,其中2#生产用房在2026430日前完工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毛敏花

2

丽水现代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57932121.00

330日历天,其中2#生产用房在2026430日前完工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汪雯霏

3

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

57932121.00

330日历天,其中2#生产用房在2026430日前完工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邹鲁

4

丽水恒辰建设有限公司

57932121.00

330日历天,其中2#生产用房在2026430日前完工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徐卫玲

5

浙江启锐建设有限公司

57932121.00

330日历天,其中2#生产用房在2026430日前完工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季加美

    公示时间: 2025912日至 202591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千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