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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上陆村等八个村治理三标段(茶源村、胡村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367001001
信息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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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上陆村等八个村治理三标段(茶源村、胡村村)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JS2025-82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9  5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陆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广青、0578-3171787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丽水市全胜建设有限公司


4917125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杜晓卉


2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896638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赵秀琴


3


丽水汉飞建设有限公司


4917125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威


4


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4963221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杜君华


5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4958099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杨绍付


6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4937612

 

9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宇飞

公示时间:2025  9  5  日至 2025  9   8  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   9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