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东方镇前金路口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T2025-11 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 日
代理机构: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扬帆0578-399695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不足6名全数入围) ,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浙江百航建设有限公司 |
5340689 |
18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翁一帆 |
2 |
丽水市嘉胜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5340483 |
18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伟 |
3 |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5340483 |
18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谢建玉 |
4 |
浙江柒禾建设有限公司 |
5340483 |
18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鲍大炜 |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 〔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 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763
公示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 年 8 月 27 日 202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