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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翠竹园安置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199001001
信息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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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翠竹园安置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69                  招标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50811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镭沥0578-326169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浙江绿舟建设有限公司

3506335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胡爱枝

2

浙江大昱建设有限公司

3480934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小慧

3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3462790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陈喜东

4

浙江宏圣建设有限公司

3477305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林春阳

5

浙江同新建设有限公司

3473734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饶伟军

6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

3499077

15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钭浩伦

    公示时间:20250811日至2025081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       

                     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