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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团结村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182001001
信息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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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团结村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68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0808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樊梁芳、徐芸0578-3316115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要求

项目经理

1

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2286507

2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丽

2

丽水鼎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2273577

2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乐

3

丽水市全胜建设有限公司

12248127

2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杜晓卉

4

缙云县鑫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248127

2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田伟忠

5

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12120874

2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园利

6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12375379

20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杨绍付

公示时间: 2025  08  08 日至 2025  08  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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