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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产业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155001001
信息时间: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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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45A23

工程名称:龙泉市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产业园工程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

招标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50918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龙泉天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8053839

540日历天

邱新荣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98053839

540日历天

刘学英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98053839

540日历天

李岳军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4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98053839

540日历天

王猛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5

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8053839

540日历天

余宏亮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6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98053839

540日历天

蒋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2025年730 2025年8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