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松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序号:SGCJS2025-028
招标单位: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松阳县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0578-8819282/1845753769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期:15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 07 月 24 日至2025年 07 月 28 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 (元) |
资质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丽水市汇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1841407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梅叶萍 |
浙2332021202327845 |
2 |
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 |
1841407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宋建中 |
浙2332017202307921 |
3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841407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杨雪飞 |
浙2332013202318273 |
4 |
浙江林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841407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谢建辉 |
浙2332021202327705 |
5 |
浙江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41407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梁姗 |
浙2332025202508616 |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合同金额、业绩类型、内容等要求 |
丽水市汇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云和县长垄生活垃圾填埋场修复工程 |
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合同金额:4395.6236万元,独自承接合同金额1600万元 主要内容:垂直阻隔工程;堆体整形56800立方米;封场绿化431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2100米(含环库排水沟以及堆体表面排水沟),主动导气石笼井36座,60m³/d液处理系统;对现状渗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现状调节池提升改造等。 |
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 |
松阳县排水排污一体化(一期)(望松区块) |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合同金额:2738.0391万元 主要内容:新建污水管网、污水接户改造。新建污水管道36237米,新建φ450塑料检查井1389座,新建φ630塑料检查井108座,新建φ700装配式检查井692座,新建φ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89座,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提升泵站/井10座以及路面修复42077平方米等。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中转场处置项目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合同金额:3888万元,独自承接合同金额3539.742万元 主要内容:对场地内现场筛分后的一般固废及时进行运输及焚烧。根据填埋区内堆存的填埋物污染特性分析结果,采用“清挖+分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方法进行固体废物的处置”,在清挖、运输、处理、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及本处置方案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固废开挖后需进行筛分、晾晒、滤水、除臭等预处理以达到处置条件,固体废物运至晾晒区域进行摊铺、翻堆和晾晒后,进行筛分处理筛分能力不低于3000t/d,筛分设备应包括上料系统、输送系统、两级筛分系统、两级滚筛系统等,筛分设备应能保证连续、稳定运行。 |
浙江林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街道县城段拼宽工程 |
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04月18日 合同金额:2969.6257万元 主要内容:路基土石方开挖、沥青砼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绿化、电力、通信管线工程等项目。 |
浙江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松阳县松阳大道(暂名)拓宽改造工程(二期) |
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合同金额:14911.7452万元,独自承接合同金额5964.69808万元 主要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交安工程、燃气管道工程、道路绿化及其它附属工程。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年 07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