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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074001001
信息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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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29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开标时间: 202571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琳 0578-2360555

工期:34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 2025718日至 2025 721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注册号

1

浙江骏强建设有限公司

 

14321673.00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张翠娟

 

浙1372018201903466

2

浙江瑞格建设有限公司

14321673.00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孙蕾蕾

2332023202305324

3

丽水恒辰建设有限公司

14321673.00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徐卫玲

2332024202414699

4

浙江万腾建设有限公司

14321673.00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钟丽虹

233222207016

5

浙江源腾建设有限公司

14321673.00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陈春满

233202120232643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公示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