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文娱人才科创大楼EPC+O项目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3-14
招标单位: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0578-3316049
中标候选人:杭州众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人)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方)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方)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负责人:吴洋
设计负责人:吴勇奇 证书编号:20063300972
施工负责人:毛太鹏 证书编号:浙1332022202301522
预中标价:大写:壹亿柒仟壹佰捌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壹元整(¥:171813191.00元)
资产固定收益(单价):16元/平方米/月 酒店客房营业收益:酒店住房营业额的3%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九龙杯” 争创省级以上奖项。
工期:合同期限:2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90日历天)。运营期:216个月,其中经营培育期30个月(从建设局备案完成开始计算,包含装修期)。
公示时间:2023年 10 月 30 日至2023年 11 月 2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 10 月 30 日 2023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