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景招A[2026]043号的322国道油田段边坡处治工程安置点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公寓楼作如下更正:
一、本工程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13065941.00元(其中含税暂列金599500.00元、含税暂估价750792.36元,不下浮)。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时间节点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7:00时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6日15时00分
定标时间:2026年9月22日09时00分
三、招标文件中动态核查时间统一修改为:投标人2026年9月14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打印页;
四、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统一修改为:2026年6月、7月、8月。
五、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企业信用分修改为:
信用评分采用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即以2026年9月1日—10日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用等级截图(建筑工程),未提供截图或未按要求提供截图的作0分处理)。 其中“建筑工程”企业信用等级为A得3分、B得2.9分、C得2.8分、D得1分、E得0分。未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完成“诚信登记 ”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而影响获取企业信用等级的,按0分处理。
六、修改第五章第一条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第3点:
þ《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7期);
þ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26年第7期);
七、修改第五章第二条投标报价中第8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1
公寓楼、垃圾房
9.86-12.04
25.78
9
2
道路工程
8.81-10.76
18.75
9
3
园林
4.65-5.68
30.61
9
4
安装
7.35-8.98
30.63
9
5
室外排水
8.81-10.76
18.75
9
6
室外给水
8.81-10.76
18.75
9
7
室外照明
6.47-7.90
27.8
9
8
室外弱电
6.47-7.90
27.8
9
9
室外电力
6.47-7.90
27.8
9
八、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增加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
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投标人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一)与本更正公告(二)有差异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二)为准。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煜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