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侯村“画乡种艺”特色农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LD[2026]068号
各潜在投标人:
石侯村“画乡种艺”特色农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现修改为:
“☑1.最高投标限价600.1万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1)设计费:8.5万元(不作竞争,投标时按该金额填报);
注: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按签约合同价包干,在实施过程中均不作调整。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591.6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限价63.3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 / 万元,暂列金额 / 万元;”
二、石侯村“画乡种艺”特色农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四)商务标评审修改如下:
商务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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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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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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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下浮为10.5%(不含)-12.0%(含) [即:5294820元(不含)-5206080元(含)]为好; 报价下浮9.0%(不含)-10.5%(含) [即:5383560元(不含)- 5294820元(含)]为较好; 报价下浮7.5%(不含)-9.0%(含)即:5472300元(不含)-5294820元(含)]为一般; 报价下浮6.0%(含)-7.5%(含)[即:5561040元(含)-5472300元(含)]的及其他的为差。 注:上述报价指工程费用报价,不包含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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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受委托建设单位(盖章):丽水市莲都区莲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港头)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