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庆建招〔2025〕4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浙南闽北中医特色医养中心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9286577元【其中含税暂估价14078828元,含税暂列金9013646元(其中含税标化工地增加费:439299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中“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8.57%-10.47% |
7.734%-25.78% |
9% |
通用安装工程 |
6.39%-7.81% |
9.189%-30.63% |
9% |
市政安装工程 |
5.63%-6.87% |
8.34%-27.80% |
9% |
市政土建工程 |
7.66%-9.36% |
5.625%-18.75% |
9% |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
5.77%-7.05% |
9.291%-30.97% |
9% |
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已公布,内容过多,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五、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庆元县中医院
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