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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313001001
信息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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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5〕29

  各潜在投标人:

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805319元 (其中含税暂估材料金额654000元,含税暂估材料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修改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6、《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7、《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8、《浙江省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6、《庆元县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第7期;

  7、《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7期;

  8、《浙江造价信息》2025年第6期;

  9、有关工程造价的其它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第二条第8点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建筑工程

9.86%-12.04%

7.734%-25.78%

9%

园林景观工程

6.64%-8.11%

9.291%-30.97%

9%

道路工程

8.81%-10.76%

5.625%-18.75%

9%

绿化工程

6.64%-8.11%

9.291%-30.97%

9%

排水工程

8.81%-10.76%

5.625%-18.75%

9%

安装工程

7.35%-8.98%

9.189%-30.63%

9%

四、招标文件第八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新增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3、商务标评审明确金额,即:

    10.00%(即12490187元<报价下浮率≤11.00%(即12358674元的为好;

    9.00%(即12621700元<报价下浮率≤10.00%(即12490187元的为较好;

    6.00%(即13016240元≤报价下浮率≤9.00%(即12621700元的为一般;

    其他的为差。

注:下浮率按百分比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濛洲新农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庆元县城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