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5〕29号
各潜在投标人:
庆元县主城区生态停车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805319元 (其中含税暂估材料金额654000元,含税暂估材料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修改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6、《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7、《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8、《浙江省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6、《庆元县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第7期;
7、《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7期;
8、《浙江造价信息》2025年第6期;
9、有关工程造价的其它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第二条第8点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建筑工程 |
9.86%-12.04% |
7.734%-25.78% |
9% |
园林景观工程 |
6.64%-8.11% |
9.291%-30.97% |
9% |
道路工程 |
8.81%-10.76% |
5.625%-18.75% |
9% |
绿化工程 |
6.64%-8.11% |
9.291%-30.97% |
9% |
排水工程 |
8.81%-10.76% |
5.625%-18.75% |
9% |
安装工程 |
7.35%-8.98% |
9.189%-30.63% |
9% |
四、招标文件第八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新增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3、商务标评审明确金额,即:
10.00%(即12490187元)<报价下浮率≤11.00%(即12358674元)的为好;
9.00%(即12621700元)<报价下浮率≤10.00%(即12490187元)的为较好;
6.00%(即13016240元)≤报价下浮率≤9.00%(即12621700元)的为一般;
其他的为差。
注:下浮率按百分比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濛洲新农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庆元县城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