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建设项目(A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变更公告
招标序号:YZT-25GA-02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云和县高新技术未来产业园建设项目(A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和修改:
一、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变更为:项目用地面积74608平方米(合112亩),总建筑面积169692平方米。包括建设6栋现代化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46548平方米;1栋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5266平方米;开闭所、变电所、非机动车停车库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878平方米;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停车场,设置停车位683个;同时配建螺旋汽车坡道、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二、本次招标控制价:44448.6066万元
三、最高投标限价 44448.6066万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442.47万元。
(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44006.1366万元(暂列金为1457.2376万元(含暂列金额1281万元、标化工地增加费176.2376万元),暂列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范围:427289518元- 401494697元[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4.0%(含)~10.0%(含)(暂估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六、商务标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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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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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8.50(含)%-10.0%(含)(407943402元-401494697元)的为好;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7.00%(含)-8.50%(不含)(414392108元-407943401元)的为较好;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5.50%(含)-7.00%(不含)(420840813元-414392107元)的为一般; 投标下浮率报价为4.00%(含)-5.5%(不含)(427289518元-420840812元)或其他的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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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合同第21条 补充条款增加(1)结算审核期限,自承包方提交真实、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至发包方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最长不超过6个月。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2)在工程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对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申请调解等方式及时处置争议问题争议问题解决后确定的工程价款,应根据合同约定一并支付。(3)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办结工程结算审核的,应出具无争议部分结算审核报告。无争议部分结算审核报告应明确无争议的金额、争议问题的造成原因、发承包双方各自主张的金额和理由,以及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建议意见等内容(4)在工程结算审核阶段,发承包双方对工程计量、计价等有争议的,可通过调解、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六、招标清单、初步设计图纸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
招标人:浙江云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一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