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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140001001
信息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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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补充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松阳县综合智慧仓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9.2.2条,修改为

“9.2.2专项咨询费:所有投标报价费用只是暂定,最终结算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下浮率计算方式:投标报价除以招标标准收费金额(招标标准收费金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文件的计算,以65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工程设计费结算价计算方式:计算基数以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工程费用为准,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文件计算的标准收费金额(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结合下浮率进行计算。即:工程设计费结算价=标准收费金额×下浮率。最高不超过初设批复中的设计费

付款节点:①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支付此项费用的30%,②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支付至此项费用的70%,③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此项费用的90%,结算审计后30天内支付剩余费用。

②工程监理下浮率计算方式:投标报价除以招标标准收费金额(招标标准收费金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文件的计算,以65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

工程监理费结算价计算方式: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备案价,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文件计算的标准收费金额结合下浮率进行计算。即:工程监理费结算价=标准收费金额×下浮率)。监理总服务期暂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开工)+施工阶段工期+6个月的延长免费服务期+缺陷责任期监理。工程监理费的结算支付原则按下述规定:

工程监理费支付

工程监理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计算公式:合同签订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中工程监理费的30%作为工程监理费预付款。完成总投资达合同工程量的60%支付至合同价工程监理费的6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签约工程监理费的90%,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天内予以支付。

备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咨询内容因发包人原因或项目进展原因或其他非合同三方的原因等,发包人有权取消相应服务内容,以此产生违约责任发包人将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金发包人也不予承担。费用按上述条款按实结算。

工程造价下浮率计算方式:投标报价除以招标标准收费金额(招标标准收费金额: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算,以65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

工程造价结算价计算方式:以预算审核中心的审定价作为计费基数,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算的标准收费金额结合下浮率进行计算。即:工程造价结算价=标准收费金额×下浮率。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并通过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出具审核意见书后支付至此项费用的 100%。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现修改为“收款单位名称:松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专户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建设单位(盖章):松阳县公安局

 

招标人(盖章):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