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八都镇溪坪区块区间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泉市八都镇溪坪区块区间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46A24)作以下澄清:
1.投标保证金以2.0系统里的金额:壹拾陆万元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现修改为:1.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