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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A3311010001001261
信息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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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及安装

                                      简易发包公告

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及安装经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9-331124-04-01-681557,资金已落实,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本发包文件,本项目采用公开发包的方式,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发包相关事宜。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松阳县大富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使用670Wp单晶组件195块,装机容量为130.65kWp。中标单位根据中标结果与发包人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含设备、设计、安装、支架、运维等)

二、发包内容:光伏设备采购 (含设备、设计、安装、支架、运维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三、总装机容量:约为130.65kWp (装机容量详见发包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招标控制总价: 797885.00元(其中运维服务费97988元)

运维服务费单价:0.03元/W/年,年限25年

五、安装地点:详见发包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总工期:90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

(1) 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备查纸质或电子);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组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3) 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九、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十、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在松阳县内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十一、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1.本工程发包文件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网 上 下 载 :2026年9月29日 起 在 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十二、发包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85号美仑酒店3楼

十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857087409

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洁

电  话:0578-8819883(660935)                        

 

 

松阳县斋坛乡小石村集体经济组织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