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城东路(文元中学至创新大道)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ZT-26GE-015号
1. 招标条件
云和县城东路(文元中学至创新大道)道路及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3-331125-04-01-425164,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云和县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云和县城东路(文元中学至创新大道)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约12400万元 。
2.3建设规模: 道路(含隧道工程)长约1300米,标准宽度32米,城市主干道,配套新建公厕1座,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等管线工程,完善交通设施与绿化,构建城东主干交通廊道。
2.4招标范围: 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汇总、概算调整、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工程及相关专业配套工程等相关专业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驻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要求、各类相关验收后续服务,以及工程勘察的配合和报审配合(图审)等。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允许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设计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人需另外委托的专业设计。
2.5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送审,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并接到业主后续实施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一条: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以 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且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开标大厅。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山路云北智创中心A栋2楼)。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邮政编码: 323600
电 话: 0578-5122772
投诉受理部门: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邮政编码: 323600
电 话: 0578-5122772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龙山街道南山路南段201号云北智创中心C北6层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路909号五楼
联 系 人: 饶文昕 联 系 人: 吴晓枫、金标
电 话: 13575392851 电 话: 0578-2750189
邮 箱: / 邮 箱: 236299858@qq.com
202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