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青建招 2026 第[18 ]号
1.招标条件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工程监理已经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审〔2026〕1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331121-04-01-659435,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青田县教育局,招标人为青田县教育局,代建单位为 青田经开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2998万元 ,工程概算52974.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259.801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92657.07m2,新建建筑占地面积29104.9m2;总建筑面积 69765.24m 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539.82m 2、地下建筑面积 16225.42m2。主要包括新建 2 幢教学楼、3 幢宿舍楼、1 幢图书综合楼、1 幢报告厅和华文培训、1 幢食堂、风雨操场(单跨33.4m)和看台、门卫和消控室、配电房和垃圾房、连廊、以及边坡治理、校内范围内道路和场地铺装、室外操场、室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相关室外附属工程建设等。建设地点:青田县油竹街道彭括村。
2.2本次招标范围: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招标人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94.3022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90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4在 /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8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 2 个,且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必须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10 /。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含丽水市外)”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提供虚假证件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6年5月26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二、采用第三方链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存在不是唯一性的法律风险。若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能上传的情况,请各地代理机构及时反馈我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8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
6.5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6.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教育局 代建单位:青田经开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路32号 地 址: 青田县油竹街道江滨路青创大厦11楼
联系人: 周安 联系人: 傅健
电 话: 13587166975 电 话: 15957809497
邮 箱: /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瓯南街道滨江国际9幢3-302室
联系人: 陈达影
电 话: 0578-6769386
邮 箱: 499369060@qq.com
行政监督部门: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0578-683829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