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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业科技科创中心(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629001001
信息时间: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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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市农业科技科创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6-32A13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农业科技科创中心(一期)项目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331181-04-01-958136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龙泉市农业科技科创中心(一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5927万元,工程概算6322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990.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22388.27平方米。建成后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0489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8346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95平方米。宿舍楼地上6层,办公楼地上6层,局部地下1层,厂房建筑层数3-4层,其它配套用房均为1层,其中B-3#厂房和B-4#厂房单体建筑面积为32442平方米。室外总绿地面积为12506平方米(包括未计入绿地率的绿地面积615平方米),总道路面积为59523.2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兰巨乡大汪区块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控制407643204.00(其中含税暂估价436000.00元,含税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2.3施工总工期: 73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2021  1  1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 EPC 、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可,时间以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建筑面积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中标通知书3、业主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R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其他:

3.9本项目需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拟派安全总监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6 人,其中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6  11   09 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泉市人民政府西副楼四楼)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邮政编码:323700

话:0578-776191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龙泉市广源街88号                址:浙江省龙泉市茂新·东悦府1幢6室         

联系人:张佳龙                     联系人:郑华珍(项目负责人)、俞珺、楼军

 话:18767869205                    话:0578-7121966 / 13567622083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