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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640001001
信息时间: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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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田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发改审【2026】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412-331121-04-01-232364 ,建设资金由 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青田县温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青田县温溪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田县温溪镇。

2.2投资估算(或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0105.88万元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9605 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 18434 平方米,道路用地 1171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74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464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26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386 平方米,不计容连廊 672 平方米。项目分为 A、B 两个地块,A 地块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B 地块建设文化中心,A、B 地块以 2 道过街连廊连接,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本项目工程费用约 25342.59 万元。

2.4招标范围: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 【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景观(指专项设计)、精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门窗/阳台栏杆(指专项深化设计)、钢结构(指专项深化设计)、广播电视、通讯、电力(变配电)、自来水、燃气等,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设计现场服务配合工作。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上传图审,经图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招标人可对以上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进行调整,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   /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R 5.1采用评定分离。

□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进入定标程序的单位,中标单位除外)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s://ggzy.zj.gov.cn/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1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开标大厅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青田塔山大楼13楼

邮政编码:323900

话:0578-6838291

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青田塔山大楼13楼

邮政编码:323900

话:0578-6838291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青田县温溪镇人民政府  

 址:青田县温溪镇处州街8号          

 话:15869201204             

联系人:郑佐烨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5楼

话:0578-6677199

联系人:叶建锋、吴海燕

 箱:416540585@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