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庆农招〔2025〕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庆元县龙溪乡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已由庆元县人民政府以庆政函〔2025〕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法人为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庆元县龙溪乡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25年庆元县龙溪乡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涉及龙溪乡西溪村后洋坑村、岙里村、大川村、冯家山村和龙丰村,共6个自然村。总面积621.65亩,其中高标准农田503.04亩,耕地功能恢复118.61亩。
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1)土地平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463.21 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灌渠2121.1米、新建拦水坝2座、新建PE管道1878.4米、新建农桥1座,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涵管6米。(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2644.6米、硬化田间道3213.6米、新建及修复生产路2475.9米。(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挡墙31.1米。
耕地功能恢复部分:(1)土地平整工程:耕地功能恢复土地平整118.61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灌渠2100.7米、修复灌渠463.4米、新建PE管道805.2米、新建涵管15米、新建拦水坝2座。(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生产路1743.6米、新建田间道1097.8米。(4)生态保护工程:新建挡墙135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7061612元(含预留金322705元);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5 年 09 月 16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6 开标时间及地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庆元县濛洲街222号4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庆元)(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1/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庆元县龙溪乡西溪村凤洋路20号
联系人:吴伟龙
电 话:1876785771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新建路24号
联系人:吴晓枫、金标
电 话:0578-2750189
行业监督部门: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578-601090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