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25〕03号
本招标项目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Ⅱ标段已由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4〕264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331100-04-01-713457,建设资金 由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1项目概况: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南明湖水域保护工程位于丽水市主城区,概算投资约2.02亿元,工程部分建安费用约1.53亿元,分为2个标段予以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Ⅱ标段,Ⅱ标段建设范围为水东大桥至社后大桥段(好溪西岸)、社后大桥至好溪堰段(好溪西岸),Ⅱ标段的工程部分建安费用概算约8000万元。
工程等级和标准: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永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栈道按园区道路标准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范围内工程(以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0194657元(其中含税暂估价5445967元)
2.4工期要求:18个月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并争创九龙杯优质工程。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资料将于2025年6月30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招标公告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 上发布。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市花园商务中心A幢16层
联系人:闫志明、朱贤兴
电 话:0578-21832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3楼
电 话:0578-2522968
联系人:应芳芳、雷招华、沈诗玲、沈益明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水利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8-2802239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