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QSL2025- 10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丽水市水利局 以 丽水利建〔2025〕1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由上级补助和国企自筹共同解决 ,项目法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概况: 青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仁庄镇、山口镇、汤垟乡、方山乡四都港流域范围内。主要包括系统治理河道长15.60公里,堤岸生态化改造长度7.81公里,新建及改造引水渠道长度4.88公里,堰坝新建及生态化改造共10座,新建过河汀步 2 座,滩地生态修复 14.51 万平方米,防汛巡查道路新建及提升 10.28 公里,新建亲水便民节点 5 处共 3.44万平方米,新增水文化载体 5 处,智慧管护应用 1 个等。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控制价: 万元,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应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5年03月 05 日 起至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 5 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 楼 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 (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146号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5楼
联系人:毛京京 联系人:叶王健
电 话:15728061822 电 话:0578-6677199
行政监督部门:青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8-6821060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