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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记分公示
序号
代理机构
代理项目
记分分值
被记分行为
公示期
1
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龙泉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中转站水平直压式压缩机、移箱平台、垃圾箱、除臭系统等采购项目
记2分
未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评价标准Ⅰ》第15款规定“交易过程中在相关区域抽烟、随地吐痰、嬉闹的或使用中心工作电脑浏览无关网页的,经劝阻拒不改正的”执行
2022年8月29日—8月31日
代理机构对本机构记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交易中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