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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根据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求,将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上挂牌竞价项目(编号:LQCQ2018-002)标的14(新华街30号楼第四层)撤回,该处房屋用于调剂政府办公用房。
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