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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和垄村、桥坑村等城区周边农村用水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8946001001
信息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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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6-59A29

工程名称:龙泉市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和垄村、桥坑村等城区周边农村用水提升工程

开标时间:2026825  

招标人: 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异议):钱鑫       联系电话:18767888987

中介代理机构:龙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雨薇              联系电话: 0578-712577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浙江壹腾建设有限公司

6884970.00

180

肖燕红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2

浙江昆仑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862279.00

180

谢天德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3

丽水禹工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6862222.00

180

徐庭勇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 2026825202682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 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
2026825